“2024税收法律服务业务交流会”综述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深化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高质量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分析研讨当前涉税服务的新动态与新业务,引领中国涉税服务的行业发展、业务创新与战略合作。2024年12月8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联合主办、华税提供全程支持的“2024税收法律服务业务交流会”在北京京仪大酒店召开。本届交流会以“中国式现代化与涉税服务升级”为主题,共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的律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机关、司法机关、企业、高校等各界代表700余人的踊跃报名,由于场地限制,经组委会严格审核,最终确定350余人与会参与交流研讨。
开幕式
12月8日上午8时30分,论坛开幕式准时拉开帷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王清友、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教授刘剑文,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出席开幕式并先后发表致辞。全国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华税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天永主持了开幕式。
王清友副会长致辞
王清友副会长在致辞中提到,税务律师作为精通税收相关法律、财务知识的专业人士,具备解决复杂税务问题的专业能力,应积极投身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去,为国家税收治理现代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王清友副会长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对税务律师行业未来发展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要服务于法治国家建设,积极参与到税收立法进程中,通过个案的实践不断推动税收法定原则的全面落实;二是要服务于法治政府建设,税务律师应继续加强对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业务的分析与研究,积极发挥税务律师在化解行政争议、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三是要服务于法治社会建设,积极参与到涉税争议的司法过程,在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促进税收司法专业化程度的提升。
刘剑文会长致辞
刘剑文会长在致辞中讲到,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有利于高质量发展、有利于社会公平、有利于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这实际上也是对涉税法律服务提出的要求。刘会长从税收立法、司法等层面指出,在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背景下,涉税法律服务面临广阔的市场需求,如在立法领域,增值税法三审在即,征管法修订有序推进,行政复议缴税前置是否修订、如何修订值得期待;在司法领域,多地成立税务法庭、合议庭,进一步推动了税收司法的专业性与公正性等等,这些新动向、新趋势都给税务律师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刘剑文会长表示,税收法律服务业务交流会是财税法学界的盛会,多年来在刘天永主任及华税律所的组织、号召下,已经成为税务律师、税务师、学者等涉税从业人士的重要交流平台,希望与会人员借本届交流会的机会,共同探讨“中国式现代化与涉税服务升级”这一课题,推进税收法治化与涉税业务高质量发展。
施正文教授致辞
施正文教授在致辞中指出,在全面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中,税制改革持续深化,如消费税、房产税、绿色税收等改革稳步进行,这些改革都意味着新业务、新需求的出现。另一方面,施教授指出,全面落实税收法定是税收法治建设全方位的改革,要推动人大在税收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制度,提高税收立法质量;要探索税务法庭设立,推动税务司法专门化。他呼吁广大税务律师要肩负历史使命,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捍卫法律的公平正义,为市场主体注入更多的信心与预期。他指出,税务律师要登高望远,提升业务能力、加强合作交流,才能迎接挑战、抓住机遇。施教授最后讲到,本次交流会是最权威、最广泛的交流平台,希望各位专家、大咖的演讲能为与会者带来最新的信息与思路,共话涉税法律服务新方向。
刘天永主任主持
开幕式结束后,交流会进入主题发言环节。本届交流会共设置五个主题,分别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与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以数治税与涉税服务升级、两高司法解释与涉税争议解决、国际税收新规则与投融资税务管理、中国税收法律服务创新与升级主题研讨等。
主题一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与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由全国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陆易主持,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李万甫、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北京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叶姗先后发表主题演讲,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所长翁武耀担任评议人。
李万甫副会长演讲
李万甫副会长的演讲主题为《基于理念创新的税收征管法修订》,他以“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这一理念为切入点,阐述在《税收征收管理法》的修订过程中如何贯彻该理念。他指出,《税收征收管理法》的修订势在必行。新业态的发展要求税收征管作出回应,以数治税促进了税收征管方式与手段的优化与更新,刑事、行政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使得《税收征收管理法》出现相冲突、不匹配的问题等,这些新动向都要求《税收征收管理法》作出相应的修订与调整。那么,如何在修订中更好地贯彻“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这一理念?李万甫副会长指出,一要明确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税务机关的权力边界;二是应当将“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切实体现在税收立法、司法、执法的过程中;三是要大力推进纳税信用机制建设,构建奖惩分明的纳税信用机制,在提高纳税人税收遵从的同时提升税收治理能力。李万甫副会长的分享为与会者阐述了《税收征收管理法》立法与修订的基本理念,有助于与会者在涉税法律服务中对法律的适用作出更好的理解与把握。
施正文教授的演讲主题为《税收征管法修订热点问题解析》,他从《税收征收管理法》的修订背景与进程出发,从实践问题与立法建议方面为与会者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的热点问题。施教授以现行《税收征收管理法》与《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的对比为视角,提出要建立数字经济税收征管制度、健全自然人税收征管制度、健全涉税信息提供制度、建立税额评定制度、完善征税权行使时效制度、完善税款征收制度、完善税务检查制度、完善税收法律责任制度、完善税收救济制度等观点。在“完善税收法律责任制度”这一点上,他着重指出,《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在第97条、99条分别规定了“逃税”与“漏税”的条款,其中第99条明确了非主观故意下的“过失”造成少缴税款的法律责任,是对现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完善,相关的立法动向值得进一步关注。
叶姗教授演讲
叶姗教授的演讲主题为《增值税法草案三审在即的思考》,她指出,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在增值税层面要完善留抵退税政策和抵扣链条,优化共享税分享比例。叶教授指出,多年来人大常委会对增值税的立法规划与近年来的立法计划都充分展示了增值税立法的复杂性,她列举了金融行业是否进入抵扣链条等增值税难题进行解析。叶教授重点讨论了留抵退税制度的法律定位,她从增值税的抵扣原理、纳税人与负税人分离及征管机制等方面讨论了留抵退税制度的设计与考量建议。叶教授的分享使与会者更加深刻的理解增值税的征税原理,为日后涉税业务的开展夯实理论基础。
翁武耀教授评议
主题发言结束后,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所长翁武耀进行了精彩点评。
主题二为“以数治税与涉税服务升级”,由全国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朝晖主持,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教授朱长胜、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倩、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戴伟先后发表主题演讲,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朱大旗、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周序中共同担任评议人。
朱长胜教授演讲
朱长胜教授的演讲主题为《从2024看税务监管新趋势与税务稽查动态》,他以一则生动的小视频开场,为与会者讲述了日常生活中普遍存在的个人消费未索取发票问题,并以此为切入点,讲述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朱教授以《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为基础,并结合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阐述税务稽查的四个“新”:一是新趋势,从《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国税发〔2009〕157号)到《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的条文修订呈现出“内外有别”的新趋势;二是“新方法”,借鉴国际税收关于转让定价的征管经验,从企业的不同职能出发“按图索骥”细化不同的稽查方法;三是新思维,按照具体的事项实现“一品式税种联动”的“全税种”稽查;四是“从小抓起”,关注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小税种。
张倩律师演讲
张倩律师的演讲主题为《外贸、医药等重点行业领域涉税热点实务》,她首先介绍了医药、文娱、外贸、再生资源、大宗商品等重点领域的征管形势,然后重点阐述了外贸及医药行业的涉税热点实务问题。在外贸领域,张律师聚焦“多部门联合打击骗税,案件线索多元”、“骗税手段更新,涉高科技、农产品案件凸显”、“与时俱进,两高司法解释修订骗税罪状”这三个热点,阐述外贸行业的涉税热点问题。在医药领域,张律师基于近年来医药行业多部门集中整治腐败问题、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等专项工作,分析涉税案件的复杂性,并从制药企业、经销企业、医药代表不同的涉税风险出发,为与会者简析其中的税法服务空间。
戴伟律师演讲
戴伟律师的演讲主题为《企业数据入表与税务规划》,戴律师首先对我国数字经济的治理和数字经济法律体系进行了介绍,他表示,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资产入表会为特定行业和企业带来增量红利,企业应积极探索数据资产的应用模式和实践经验,为数字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其次,他进一步介绍了数字资产确权与合规的路径。最后,戴律师以案例解析数据资产入表的税务规划问题,一是企业所得税的摊销问题,二是增值税数据资产转让问题,涉及到软件产品的即征即退政策适用分析。戴律师分享的企业数据入表最新实践经验将为与会者开拓相关服务提供实务参考。
朱大旗副会长评议
周序中秘书长评议
主题发言结束后,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朱大旗、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周序中进行了精彩点评。
主题三为“两高司法解释与涉税争议解决”,由全国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李曙衢主持,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全国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天永、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税务合伙人赵婷婷先后发表主题演讲,《税务研究》编辑部主任陈双专担任评议人。
最高法刑事法官的演讲主题为《两高司法解释重难点条款解读》,他首先为与会者梳理了两高涉税司法解释的制定背景,并分享了制定过程中存在的争议问题。其次,他进一步阐述了两高涉税司法解释制定的考量因素,如区分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主客观相一致原则等。最后,基于实践中广泛存在争议的虚开条款,他深入分享了自己关于目的犯与行为犯、虚开与虚抵进项税额的关系等问题的见解。他的分享将为与会律师深入理解两高涉税司法解释及开展涉税刑事辩护提供有益借鉴。
刘天永主任的演讲主题为《逃税、虚开、骗税案件刑事辩护策略升级》,他聚焦两高涉税司法解释对涉税犯罪条款的修订,以案例为视角分析逃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及骗取出口退税罪的最新辩护策略。在逃税罪方面,他基于“附条件不追究刑事责任”这一条款的修订,分享了“未经行政前置程序不构罪”“行政前置程序不合法不构罪”“在法律救济程序中不构罪”等辩护思路。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方面,刘主任基于两高涉税司法解释对出罪条款的修订并结合案例提出从主观无骗抵税款目的及未造成税款被骗损失结果等方面论证无罪的辩护思路。在骗取出口退税罪方面,刘主任分析了条款修订的影响及最新的辩护策略。刘主任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基于对两高涉税司法解释的理解提出了诸多新的辩护内容和方向,对涉税刑事辩护提供了有益参考。
赵婷婷律师演讲
赵婷婷律师的演讲主题为《税务案件行刑衔接的最新实践》,她梳理了两高涉税司法解释的主要修订内容,并主要阐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及逃税罪的行刑衔接问题。赵律师以案例解析实践中存在的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争议,如是否构成虚开行为、是否存在税款被骗损失、是否构成其他犯罪、税务机关是否应当移送、反向衔接下税务稽查时效如何计算等等;在逃税罪方面,赵律师则以股权转让阴阳合同为例,解析代扣代缴义务人面临的刑事责任风险问题,如是否能适应先行政后刑事的追诉规则等。
陈双专主任评议
主题发言结束后,《税务研究》编辑部主任陈双专进行了精彩点评。
主题四为“国际税收新规则与投融资税务管理”,由全国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郑伟男主持,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副院长何杨、全国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委员许玉灵、安永税务合伙人沈瑛华先后发表主题演讲,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国际部主任孙红梅担任评议人。
何杨教授演讲
何杨教授的演讲主题为《支柱二动态追踪与对企业“走出去”的影响》,她首先介绍了支柱一及支柱二的基本概念,并分享双支柱的最新进展,为与会者同步欧美国家、亚洲发达经济体及发展中国家对支柱二的主张及立法进程。更进一步地,何教授基于最新的国际税收征管实践,以数据展现的形式直观地解析我国企业“走出去”面临的挑战,提示VIE架构存在的税收风险,并从合规与信息披露、控股结构、申报流程等方面提出应对建议,重点分析了英国、爱尔兰、德国、比利时等各辖区支柱二本地法合规要求。何教授的分享为与会者传递了最新的国际税收征管动向,为与会者开展国际税收服务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许玉灵律师演讲
许玉灵律师的演讲主题为《高净值人士税务风险防范及财富管理》,她首先介绍了当前的税收宏观环境,包括多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快、国际税收合作加强等,并结合征管环境解析高净值人士税收风险出现的成因。随后,许律师从股权架构、股东身份、经营地址、出资方式及投资路径五个方面分享高净值人士财富管理的主要考量因素。
沈瑛华女士演讲
沈瑛华女士的演讲主题为《跨境交易增值税服务实务热点分享》,她聚焦近期施行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5号),解析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对跨境交易的影响。进一步地,沈女士提出了七条实务应对建议,如审阅商品归类、测算财务影响、进行供应链筹划等等。最后,沈女士以两个案例分享了不同情景下出口退税业务存在的涉税问题。
孙红梅主任评议
主题发言结束后,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国际部主任孙红梅进行了精彩点评。
主题五为“中国税收法律服务创新与升级主题研讨”,由全国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马晓艳主持,全国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蔡明、北京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邬锦梅、全国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徐起平共同参与发言,全国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张巧珍担任评议人。
蔡明副主任演讲
蔡明副主任分享了他关于税收法律服务的三点思考:一是我国税收法律服务的现状主要呈现出税收法律专业服务人员规模较小、服务内容较为单一且范围较小、服务方式和模式较为传统等特点。二是关于税收法律服务内容的思考,他提出要扩充税收法律服务内容宽度和广度,促进税收法律服务与“金税四期”税收管理模式相契合、税收法律服务与数字经济相结合、税收法律服务与其他民商事法律服务相融合等。三是关于税收法律服务模式的思考,一方面要关注传统法律服务中的涉税问题,另一方面要推动税收法律服务的项目化运作。
邬锦梅副主任演讲
邬锦梅副主任在发言中指出,涉税法律服务具有专业性强、涉及面广、与政策法规密切相关、注重实务操作等特点,在当前数字化征管、跨国法律服务需求增加等背景下,对涉税法律服务进行创新十分必要。她从两个方面分享了创新的角度,一是理念创新,从传统的税务咨询、税务筹划向税务风险管理、税务争议解决等领域拓展,以“交易活动为中心”,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二是服务领域升级,关注投融资、海外投资等方面的涉税问题。
徐起平委员演讲
徐律师以税收合规服务为切入点,阐述了他对涉税法律服务创新的思考,并分享了“法、财、税一体化的顾问服务”的实践经验。徐律师从三个方面提出开拓税收合规业务的经验,一是在现有法律服务中增加税收合规的内容;二是寻求与其他同行律师的合作;三是开展多种形式的配套宣传。
张巧珍委员评议
主题发言结束后,全国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张巧珍律师进行了精彩点评。
本届交流会于18:00举行闭幕式。由全国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陈斌主持,全国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刘天永、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监事皮剑龙先后进行致辞和总结发言。
刘天永主任在致辞中代表主办方向所有演讲嘉宾、与会者、会务人员表示了感谢,对本届交流会的成功举办表示祝贺。刘主任指出,本届交流会为期一天,时间虽短,但各位嘉宾立足新动态、新业务,围绕论坛主题分享理论知识与最新的实践经验,提出了许多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观点,为我们指明了涉税法律服务创新与升级的新方向。税收法律服务创新与升级任重而道远,期待我们明年业务交流会再见。
皮剑龙监事致辞总结
皮剑龙监事代表全国律协监事会在总结发言中指出,本届2024税收法律服务业务交流会是财税领域的盛会、是一场知识风暴,本届交流会的议程安排、主题设置环环相扣,内容精彩纷呈,参会人员众多反映了对税收法律业务交流的迫切需求。他感谢主办方的辛苦付出,对参会的各位嘉宾、与会者表示了最真挚的感谢。
陈斌副主任主持
本届交流会以“中国式现代化与涉税服务升级”为主题,与会税法学者、税务律师以及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干部、司法机关专家、企业财务人员、高校师生等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与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以数治税与涉税服务升级”等内容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讨,彰显了前沿性、理论性、实务性、专业性、开放性的有机结合。本届交流会的成功召开,对于引领税务律师、税务师等涉税服务机构和行业发展、业务创新与战略合作具有重要意义。未来,“税收法律服务业务交流会”将继续以探索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的税收法治建设为己任,助力财税体制改革与国家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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