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国私人财富“透明化”时代正加速到来
编者按:5月23日,国家改革最高领导机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第35次会议通过了《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方案》(下称《方案》),强调推进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建设,要立足现有信息资源,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合理确定系统归集的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范围,建立健全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实行信息分级分类管理和全程可溯安全机制。本期,华税律师为您解读中国私人财富管理面临的税收环境。
美国国父之一富兰克林曾说:“世界上只有两件事是不可避免的,那就是税收和死亡。” 这句话对于每个美国人,从普通大众到美国总统,都有切身的体会。
一、中国个税总量仅为美国9%
据美国财政部最新财政报告显示,美国2017财年(美国联邦政府现在的财政年度是10月1日至次年的9月30日)的前7个月,美国财政部总计税收达到了1.929万亿美元,较去年相比上涨了140亿美元,创下历史最高纪录。
其中,个人所得税总计达到了9450亿美元,而美国企业的所得税仅仅只有1600亿美元。
有数据表明,美国前0.1%的富人平均收入在1000万美元以上,他们所交的个人所得税占个人所得税总量的20%以上。美国前1%的富人平均个人收入在200万美元以上,他们交的个人所得税占到个人所得税税收总量的43.6%。美国前20%富人上交的个人所得税数量大占到美国个人所得税总量的69%。
相比较在中国,根据财政部的数据,2016年我国税收收入130354亿元,同比增长4.3%,个税收入10089亿元,占比7.7%,需要指出的是,这个比例已经是个税加速增长近几年后才实现的。
在不考虑所有其他因素的情况下,单单依据上述信息,可以估算出中美目前单月的个税收入绝对值,中国≈840亿,美国≈9288亿(单位:人民币,当前汇率:1:6.88)。
与此同时,由于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对工薪所得征缴力度大,而对资本财产类所得征缴力度不足,使得工薪所得的课税占个人所得税的比重较大,2014年数据显示比例高达65%。
还必须披露的一个数据是,据胡润研究院发布的《2016胡润全球富豪榜》,大中华区十亿美元富豪共有568人,比美国的这类富豪多33人,其中内地、香港和台湾分别为470人、60人和34人。
- 为什么会这样?
首先,税收来自于立法,税收立法对税制、税率的设置不同,自然会导致是两国税收的差异。
然而,根据福布斯2009年的税负痛苦排行榜(2009年至今,中美基本税制、税率设置变大不大),中国名列第二,就个人所得税方面中国是45分,美国(纽约)为45.5,因此,可以认为,中美个人所得税名义税率旗鼓相当。
那么,实际原因可能来自于中美对税收的不同管理思路和方式。
在中国,发票是税收征管、监控的主要抓手,针对虚开发票,尤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制定了非常严厉的惩罚制度,但是每年各地爆发的发票案件仍然层出不穷。
在美国,没有增值税,更没有中国意义上的发票,税收监管主要是通过纳税人全方位的严密监控(特别是金融账户),加上严厉的执法。所以,在美国纳税人的财富透明度是很高的(比如今年年初的英达事件)。
而中国一直以来是对自然人(特别是富人)交易及纳税信息是缺少行之有效的方式的,加之,文化上,中国人奉行“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枪打出头鸟”、“人怕出名猪怕壮”这些古言古训。
知名财富研究机构胡润富豪榜创始人胡润也曾坦言,中国没被挖掘的“隐形富豪”还相当多,数量可能要超过已公开的富豪。“隐形富豪”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低调,不愿意曝光;另一类则是“吸血鬼”型富豪,害怕阳光,因为随之曝光的还有来路不正的灰色甚至黑色收入。
可以说,中国严重滞后的个人财产登记、交易信息监控、征信体系等制度是造成中国个人税收实际税负和名义税负相距甚远的最重要原因。
三、2016年,中国在行动
然而,这一切可能要伴随中国政府2016年以来的种种措施,逐步宣告终结,中国私人富豪“透明化”时代正悄然来临。
从2016年年底至今,国家及各部位可谓密集采取“组合拳”,一张大网正在编织。
2017年初,财政部个人所得税处正式挂牌,职责表述:制定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方案,推动建立适应个税改革的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等。
2017年5月23日,国家改革最高领导机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第35次会议通过了《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方案》,强调推进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建设。
参与编织这张“大网”的还有:
2016年12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的通知》(银发〔2016〕302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个人银行账户开设新政。个人在银行开立账户,每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以进行更加严格的监管。
2016年12月30日发布《关于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将于2017年7月1日执行。大额现金交易的人民币报告标准由20万元调整为5万元,同时扩大到机构账户交易,5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方式报告。
根据这份文件的要求,大额交易报告标准为:
一是自然人和非自然人的大额现金交易,境内和跨境的报告标准均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
二是非自然人银行账户的大额转账交易,境内和跨境的报告标准均为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
三是自然人银行账户的大额转账交易,境内的报告标准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跨境的报告标准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
对于境外金融账户这一监管空白地带。2017年5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明确将于2017年7月日正式执行。
2018年9月,中国将与全球其他99个国家(地区)进行第一次金融账户涉税信息交换。
届时相关中国个人或机构的海外金融账户信息(持有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账号、账户余额或价值、利息、股息以及出售金融资产的收入等信息)将被呈报至中国税务机关。具体交换模式是这样的:
此外,2017年3月份根据发布的《国务院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税收征收管理法已经被列入今年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项目,而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2015.1.5)第八条,国家将施行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
也即,今年最迟明年我国将建立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制度。另外,国家也在快速推进个税改革,本轮个税改革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为大方向,据悉,方案最快将于2017上半年出炉。
四、怎么办?
当然,我们必须承认,从政策到严格落实,还有很长的路。
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中国富人财富管理的环境在急剧“恶化”,将不得不面对境内外资产“透明化”这一前所未有的挑战,2017年或许就是这一大幕开启的元年。
怎么办,华税认为,国人的财富管理理念和方式将遵循以下三大趋势发生变化:
趋势一:从“违法”走向“不违法”。
比如,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对于将境内收益隐匿海外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未来,征纳双方信息对称后,开展个人财富管理规划不违法将成为基本原则。
趋势二:从“简单”走向“复杂”。
在信息严重不对称的社会,纳税人违法行为被发现的概率很小,往往最简单的方式就是最好的税务筹划方法。当资产透明化时代到来后,“简单”就意味着“风险”,在大数据时代,财富管理的方式越复杂越可能实现“隐蔽”的目的。
趋势三:从“随意”走向“专业化”。
“随意”是违法成本低的直接产物,因为财务数据造假、虚假纳税申报,引发严重的法律后果,在美国有很多鲜活的案例。未来,在征纳双方信息比较对称的情况下,专业化的税务筹划是纳税人唯一的选择。比如,利用税收优惠、税法实体、程序、税收协定疏漏,同时借助于商业、合同、税法漏洞等,才能达到不交、少交、晚交税款的目的。
“华税CRS个人涉税风险评估系统”(点击进入,提交个人信息)
(作者:刘天永,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法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税务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QQ和个人微信号均为:977962,添加可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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