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两高工作报告八大亮点:“六稳”“六保”仍是司法政策贯彻目标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3月8日下午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向大会作报告。2021年两高工作报告延续了精准服务“六稳”“六保”的工作重点,强调优化营商环境,重审慎捕、慎诉的理念,延长办案期限,坚持疑罪从无、有错必纠的原则,创新诉讼程序,力求实现个案公平正义。笔者就两高工作报告中的上述内容与读者一一解读。
一、2020两院案件处理数据回顾
最高人民法院审结案件35,773件,地方各级法院审结、执结案件2,870.5万件,结案标的额7.1万亿元。
最高人民检察院起诉2.3万人,同比上升2.9%。持续清理长期未侦结的涉企“挂案”,2019年排查的2,600余件已督促办结2,300余件;去年再会同公安部督办5,000余件。
2020年,四部委联合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圆满结束,尽管如此,涉税犯罪依然呈现持续高压的态势。本年度,公安部继续部署启动了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涉税犯罪“百城会战”, 全国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统一指挥部署,深入开展打击涉税犯罪“百城会战”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战果。截至2020年12月底,公安机关共立案查处涉税案件12,900余起,初步查证涉案金额1,500余亿元。
笔者查阅裁判文书网后统计发现,2020年公布危害税收征管案件4,796件,其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件3,613件,占据75.33%之多,自199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设立本罪以来,其主要地位仍然未有变化,虚开犯罪仍然是民营企业及企业家面临的最大涉税风险。
二、惩治涉疫犯罪,精准服务“六稳”“六保”
维护防疫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出台司法政策,惩治涉疫犯罪,化解涉疫矛盾。精准服务“六稳”“六保”。发挥司法促发展、稳预期、保民生作用,保护市场主体活力,帮扶企业复工复产。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为国企深化改革提供保障,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2020年以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陆续出台税收优惠政策和办税便利措施,以抗击疫情,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但通过大数据监测发现,有不法分子恶意利用税收优惠和便利,实施涉税犯罪。对此,2020年5月12日,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召开视频会议,把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和办税便利实施涉税犯罪以及虚开涉疫情物资发票等犯罪列为重点打击目标,并组织河北、上海、浙江、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等重点地区公安经侦部门开展专项研判,发起一号战役。一号战役累计出动警力3,455人次,共破获涉疫虚开发票案件39起,打掉职业犯罪团伙50个,捣毁虚开窝点144个,有力维护了税收秩序,切实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三、优化营商环境,破产及破产重整案件为投资人纾困解难
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结破产案件10,132件,涉及债权1.2万亿元;审理破产重整案件,盘活资产4,708亿元,让532家有发展前景的企业重获新生,帮助48.6万名员工稳住就业。
受疫情影响,2020年度企业破产案件大幅攀升,最高人民法院在工作报告中特别提及破产和破产重整案件,也体现出对此类案件高度重视。在破产案件中,企业应当关注税务注销问题,及时缴纳拖欠税款,结合便利税务注销等政策,申请核销“死欠”,助力企业顺利退出市场。在破产重整案件中,企业符合条件的应当适用相关减免税政策,并积极申请“不辞退、少辞退”社保返还,充分利用各项优惠政策克服疫情困局。
四、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审前羁押从96.8%降至53%
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这一制度源出我国经济发展、社会安定,犯罪结构明显变化,重罪持续下降。促进认罪认罚、少捕慎诉慎押,更利矛盾化解、社会治理。检察机关积极履行主导责任,携手公安机关、人民法院该用尽用、规范适用。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证据,不因认罪而降低证明标准。依法不批捕8.8万人、不起诉20.2万人。审前羁押从2000年占96.8%降至2020年的53%。全年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超过85%;量刑建议采纳率接近95%;一审服判率超过95%,高出其他刑事案件21.7个百分点。司法效率更高,办案效果更好。
五、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
制定实施“11条意见”,服务“六稳”“六保”。突出稳企业保就业,用好司法政策,助力各类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有力惩治侵害民企合法权益犯罪,起诉2.3万人,同比上升2.9%。持续清理长期未侦结的涉企“挂案”,2019年排查的2,600余件已督促办结2,300余件;去年再会同公安部督办5,000余件,为企业解绊,促放手发展。对民企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同时探索督促涉案企业合规管理,促进“严管”制度化,不让“厚爱”被滥用。
民企负责人一旦被诉,企业即刻面临经营停摆,员工下岗危机,因此,对民企负责人慎捕慎诉,对落实六稳六保意见至关重要。
六、延长办案期限、退回补侦分别下降57%、42.6%
深化运用“案-件比”。刑事检察“案-件比”,“件”同比下降0.44,压减了41万多个非必要办案环节、统计中的“案件”。检察理念、作风在转变:延长办案期限、退回补充侦查同比分别下降57%、42.6%;自行补充侦查4.8万件,是2019年的23.5倍;不捕不诉率进一步上升,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则下降40.2%。
涉税刑事犯罪由于涉及链条长,涉及的票账货款等证据资料梳理较为复杂,尤其是实体企业涉嫌虚开犯罪,往往金额大,链条长且多,案件退侦、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对企业经营产生较大负面影响,通过转变检察理念、作风,进一步落实六稳、六保意见。
七、以检察监督促案件公平正义
坚持疑罪从无、有错必纠的原则。
行政检察持续做实。针对一些行政诉讼程序空转,深化专项监督,化解行政争议6,300余件,其中讼争10年以上的350余件。
检察机关除刑事检察外,还肩负行政检察、民事检察及公益诉讼检察重任。就行政诉讼而言,避免程序空转、深化专项监督对化解矛盾、提升行政诉讼效率发挥监督作用。
八、重大争议案件创新听证形式公开审查
对重大争议、影响性案件,创新以听证形式公开审查。大检察官带头,四级检察院全覆盖,组织听证2.9万件,是2019年的10.8倍。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讲透,听证后化解率83.7%。
公诉机关以召开听证会方式,听取律师意见,对案件的妥善、高效处理有重大意义。就涉税刑事案件而言,在案件侦查阶段,企业能够完整梳理交易链条涉及的合同、款项支付、发票开受的,公诉机关通过听证形式,听取律师关于涉税刑事犯罪的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意见,有助于更好的维护企业权益,贯彻落实六稳、六保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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