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打虚打骗”专项行动推进会议在京召开,严打行业性虚开犯罪


编者按:打虚打骗专项行动的特点主要呈现为:第一,税警联合办案,侦破效率不断提升。借助公安的专业侦查力量、税务机关查办涉税违法行为的专业力量,提升办案效率。第二,根据税收征管法等的相关规定,虚开、骗税行为涉嫌犯罪的,应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由此将导致虚开刑事案件的爆发数量不断增加。第三,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突出大案要案查处将使企业虚开爆发风险增加。随着税务机关大数据治税、执法能力的提升,虚开链条中任一环节爆发,风险均会向上下游传导。石化、医药、煤炭、再生资源等行业将仍然是虚开案件高发的重灾区。

一、涉税犯罪“百城会战”推进会及“打虚打骗”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的主要内容

(一)涉税犯罪“百城会战”视频推进会主要内容

10月15日,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涉税犯罪“百城会战”视频推进会在北京召开。

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孟庆丰在会上指出,税收安全是经济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打击涉税犯罪,对维护税收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他强调,要开展涉税领域宏观战略研判,坚决遏制行业性虚开犯罪高发态势;要紧盯为涉税犯罪提供服务的地下钱庄,坚决遏制严重扰乱国家退税政策实施的骗税犯罪。

据了解,今年8月中旬,公安部部署开展打击涉税犯罪“百城会战”,全国公安机关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战果。截至9月底,全国公安机关已立涉税案件313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114名,初步查证涉案金额434.3亿元。

(二)四部委“打虚打骗”两年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议主要内容

10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在北京召开打击虚开发票、骗取退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议。

会议指出,2018年8月启动两年专项行动以来,税务、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四部门聚焦“假企业”虚开发票和“假出口”骗取退税,不断加大打击力度,依法查处涉嫌虚开骗税企业17.63万户。通过严查“假企业”,认定虚开增值税发票835万份,涉及税额1558亿元;通过严打“假出口”,挽回出口退税损失162亿元,初步遏制了虚开骗税猖獗势头,有力保障了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地,切实推动了税收共治格局建设,取得了阶段性重要成效。

会议强调,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对深入推进两年专项行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继续严厉打击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只为虚开发票的“假企业”和没有实际出口只为骗取退税的“假出口”,特别是针对团伙化、职业化犯罪分子,持续开展集中精准强力打击行动,进一步规范税收秩序,让依法经营者充分享受税收改革红利,让违法犯罪分子受到法律严惩。

会议要求,各地税务、公安、海关、人民银行要注重发挥税警关银协同机制作用,充分应用信息化手段,突出大案要案查处,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增强打击违法犯罪的威慑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圆满成功。

二、打虚打骗力度持续增强,行业性虚开案件形势严峻

随着打虚打骗专项行动的持续推进,新型稽查体系及税务部门与公检法、海关等协同办案机制的建立极大的提升了稽查效率,2019年我国涉税犯罪案件高度集中在虚开类案件上,虚开刑事案件数量持续上升。而税务机关聚焦特定行业开展的专项稽查导致大宗商品贸易所涉石化、再生资源、外贸、医药等行业仍然是虚开案件高发的重灾区,虚开案件呈现行业性集中爆发。票货分离、资金回流、有罪案件牵连等已经成为2019年大宗商品贸易领域税务风险的集中爆发点。

前述可知,2018年8月启动两年专项行动以来,依法查处涉嫌虚开骗税企业17.63万户。认定虚开增值税发票835万份,涉案税额高达1558亿元。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及《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纳税人的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税务机关除应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外,还应当将案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据此我们判断,对上述17.63万户涉嫌构成虚开、逃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犯罪的,税务机关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因此,上述涉税虚开案件将有相当数量转化为刑事案件。我们预测,未来两年虚开刑事案件数量将达到上万件,其中,尤以商贸、石化、废旧物资、医药案件数量为最。

三、四类行业虚开刑事风险持续走高

2019年,税务部门继续联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打虚打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虚开类案件仍然是涉税违法犯罪打击的重点。虚开类案件存在于各行各业,商贸行业尤为突出,加之税局对特定行业开展专项稽查,案件呈现行业性集中爆发趋势。其中,尤以废旧物资、医药、石化、外贸行业问题最甚,主要特征明显。

(一)再生资源行业:税收政策变化致使税负过重

再生资源行业成为虚开重灾区之一的诱因很多,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第一,税收优惠取消,回收企业难以取得进项抵扣,导致行业税负增加;第二,加工环节税收优惠条件严苛,能够享受的企业有限;第三,加工环节税收优惠难以传导到回收环节的正规企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

(二)医药行业:进项、销项虚开风险继续加大

我国药品流通领域中,药品从生产到终端层层代理、层层转销,常常历经多个流通环节。流通环节大量的过票公司层层开票,导致医药行业成为虚开的重灾区,同时也成为税务稽查的重点行业。“过票”公司广泛存在主要基于以下原因:一是贸易商欠缺医药产品经营资质。许多没有经营资质的企业“借用”过票公司的经营资质,以过票公司名义签署合同、往来货款、开具发票。二是医药产品交易的隐性成本过高。如招标部门公关费用、医院公关费用、医生回扣金额、医药代表佣金等。这些隐性成本无法入账,且金额较大,使企业负担额外的税收。为了规避这部分税收成本,企业便将过票公司嵌入发票链条中。取得发票冲抵成本。三是对于生产企业而言,发生药材采购业务时,可以通过农产品收购发票做抵扣凭证,从而虚增进项,虚抵增值税税款。

(三)外贸企业:“假出口”成为稽查重点

“假报出口”指以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实为目的,在从事出口业务的过程中针对其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实施的各种欺骗手段,具体包括:一,伪造或签订虚假的买卖合同;二,以伪造、变造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等有关出口退税单据、凭证;三,虚开、伪造、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用于出口退税的发票。另外,外贸企业从事“四自三不见”业务也是骗取出口退税常用的手段,亦是被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为。

(四)石化行业:变名销售现象严重,涉嫌虚开犯罪风险大

石化行业成为重点查处对象的背景主要有二,一是,税务机关可以依托金三发票稽核比对系统比对一个企业取得的发票和开出的发票的具体信息,包括品名、金额、数量等等。税务局可以锁定变名企业,以及上下游环节的情况;二是,总局下发名单、大案要案部委联合督办。针对该类案件,司法机关查处的特点有(1)以全链条式查办为主:过票、变票、用票单位全链条查处;(2)特别注重办案的经济效果,查封、扣押、有条件地办理取保候审;(3)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核心指控,认识到本质为偷逃消费税,不存在真实交易,造成国家消费税损失,继而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小结:在国家持续开展打虚打骗专项行动的高压背景下,企业面临的虚开刑事风险仍然十分严峻。就两高发布的指导案例而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定罪及量刑应当满足相应的条件,对于无法充分构成要件的,应当遵循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不宜以虚开犯罪论处。同时,司法机关对虚开案件的处理应当注重刑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正确区分各行为人的作用和地位,准确界定案件性质,防止公权力使用不当损害当事人权益。由此,在涉及虚开刑事案件时,当事人应当积极需求税务律师的专业支持,通过税务律师的代理、辩护,积极收集和提交相关证据材料,查明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